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落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兵团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兵教函〔2026〕13 号)文件要求,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校舍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校舍墙体、屋面、门窗、楼梯等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在建(含收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机械及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建筑垃圾清理是否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基建后勤处
(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校园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资质是否齐全合规,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食品储存分区分类、生熟分离是否到位;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是否规范,餐具、厨具清洗消毒及保洁是否达标;食品留样品种、数量、时长是否符合要求,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个人卫生是否达标,后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责任单位:基建后勤处
(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校园内道路标识、交通标线设置是否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是否有序,校园出入口交通管控是否到位,非机动车行驶及停放是否合规等交通安全隐患,同步整治校园内车辆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保卫部
(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消防巡查及演练制度是否落实等消防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保卫部 (负责已进行消防移交的楼宇)
基建后勤处(负责未进行消防移交的楼宇)
(五)实验室及危化品、教室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使用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储存、领用、处置等全流程管控是否规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实验人员安全操作培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等问题;同步排查教室安全隐患,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老化、裸露,照明、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课桌椅、讲台等教学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教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日常巡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
教务处 (负责教室)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3日
第二阶段:4月27日—4月29日
由各责任单位牵头统筹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风险点与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自查摸排。逐一填报《排查问题发现清单》;精准梳理所辖重点隐患部位,逐项明确隐患详情、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具体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原则,对可当场整改的隐患,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闭环销号。
(二)复核检查阶段
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复核,重点核查隐患排查是否全覆盖、记录是否真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
(三)汇总报送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4月9日
第二阶段:5月6日—5月8日
各责任单位梳理本次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完善《排查问题发现清单》,形成排查问题报告,制作《安全生产风险点与重点部位清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建后勤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从严从细,立行立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管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强化协作,务求实效。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排查整改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按时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确保本次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4.举一反三,长效管理。以此次大排查为契机,各单位要梳理校园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安全巡查管控,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持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联系人:韩建文 联系电话:18799902370
韩 悦 联系电话:15714188341